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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智能建筑工程中电气系统的施工管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8/14 12:33:24  文章录入:web13741  责任编辑:web13741

  熟悉工程量计算规则,定额中对线管、导线、电缆等主材的损耗量已经计算在主材料费用中,损耗率是定额取费时综合考虑的,一般不应做调整。

  对已完成的分项工作及时报验,同时进行工程量计量以便支付工程进度款,未经报验的分项工程不能作为工程进度款申请的内容。

  应注意,报验的分项工作必须真 完成后才可计量工程量,比如灯具安装分项,内容应包括线路绝缘测试及灯具试亮工作,如果只安装完,未测试绝缘或未试灯,均不能进行计量或支付全部款额。

  严格遵守现场签证的原则和程序,避免因签证引起纠纷。这就要求一定要全面熟悉施工方与业主(总包商)签订的合同内容,比如合同价内是否已包括了要办签证的项目,合同中对单价、取费的规定,是否有让利(下浮)的规定等。

  电气工程施工的安全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新进场员工要根据工程的特点进行岗前安全培训。要编制针对本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组织措施。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设专职持证上岗的安全员。

  要求施工班组每天上班前要根据当天的工作安排进行安全交底。安全工具及设施要落实到位。电气设备要符合有关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

  临时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

  临时用电系统一般应采用TN—S供电系统。它是把工作零线N和专用保护线PE在总供电电源处严格分开的供电系统,也称三相五线制。它的优点是正常情况下PE专用保护线上无电流,此线专门承接故障电流,确保其保护装置动作。应该特别指出,PE线不许断线。在距离较远的供电干线末端应将PE线做重复接地。

  设置漏电保护器,应坚持三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原则。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f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应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 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分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设备的机旁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且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特殊场所应根据有关要求使用相应安全电压等级供电。

  安全电压指不戴任何防护设备,接触时对人体各部位不造成损害的电压。我国国家标准GB3805—83《安全电压》中规定,安全电压值的等级有42、36、24、12、6V五种。同时还规定:当电气设备采用了超过24V时,必须采取防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电气设备的制造、安装及防护、安装位置、配电分级、导线选择及布线、接线等均要符合临时用电规范要求。电气设备应由专人操作及负责维护保养检查。并留有记录。

  电气设备的操作与维修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后取得上岗证书的专业电工完成。各类用电人员均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

  临时安全用电组织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

  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建立安全检测制度。从临时用电工程竣工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建立工程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施工管理部门和企业要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

  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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